西宁市:最高奖金10万 旅游创标可获大奖

31.12.2015  10:10
  “最高可奖励10万元,西宁市参与旅游创标活动的饭店、旅行社、购物场所等均有可能获得奖补。”这是12月30日记者从西宁市旅游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西宁市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西宁市旅游标准化体制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和单位从事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推动西宁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和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奖励基础,《西宁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奖励办法》明确了奖补范围,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实施旅游标准化建设的星级饭店、旅行社及旅游购物场所、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旅游汽车公司等试点企业均有机会获得奖补。
  这些奖补包括,主持制订地方标准的单位应成立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制订工作组,开展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制订等相关工作,凡制订1项标准并最终认定为地方标准的,给予制订单位5万元奖补。按照《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标准》,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评定为绿色饭店的,评定为金叶级的奖补10万元,评定为银叶级的奖补5万元。按照《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凡通过4A、3A级评定的旅行社,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奖补。按照《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凡被评定为金盘级、银盘级的旅游餐馆,分别给予3万元、1.5万元奖补。按照《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标准,凡被评定为旅游购物示范点、旅游购物推荐点的旅游购物场所,分别给予2万元、0.5万元奖补。按照《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划分》标准,凡被评定为四星级旅游汽车公司、三星级旅游汽车公司、二星级旅游汽车公司的旅游汽车公司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补。按照《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标准,凡是通过旅游标准化试点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补。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凡通过旅游标准化评估试点的星级饭店和社会宾馆,给予2万元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