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端猜疑伤感情 法官调解化心结

09.12.2015  11:47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诉前调解了苏某某诉汪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和好。

  原告苏某某诉称,其与被告汪某某结婚近10年,婚后生育一子,被告汪某某总是无端猜疑原告苏某某与他人关系暧昧,限制原告苏某某的社会交往,致双方吵闹频繁,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立案庭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双方结婚多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又育有一子,认为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情形,故决定适用诉前调解。待双方当事人到场并征得双方同意诉前调解后,法官主持双方进行面对面、背靠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地调解,汪某某认识到无端猜疑只会伤害夫妻感情,承诺今后不再无端猜疑原告,遇事多沟通多理解。汪某某也当即表示,愿与汪某某和好。此案的成功调解,避免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造成当事人的诉累,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