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1日起我省全面启用新式残疾军人证

06.02.2015  10:47

  青海新闻网讯 2月5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新式残疾军人证换发工作已经全面完成,自1月1日起启用新证,旧证同时作废。新证的真伪鉴别,可通过民政部残疾军人证专用核验终端读卡设备进行联网核验,可即时查询残疾军人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等情况。残疾军人使用残疾军人证发生争议的,以民政系统查询鉴定结果为准。

  新证有以下特点:一是新式残疾军人证封面与旧证有显著差异,新证封面国徽处于封面正中央,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残疾军人证”字样之间,旧证封面国徽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字样上方;新证尺寸仍为85mm×120mm,与旧证一致。二是新证编号变更为9位,前2位为汉字,其中第1位为青海省简称“青”,第2位为伤残人员类别,残疾军人为“军”,第三位为字母,此字母代表地市(由各省在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编号前缀设置模块进行一次性预设),后6位数由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按编号规则自动生成。三是新证使用近期半身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由批准机关统一加盖钢印,并在“批准机关”处加盖与钢印相同的印章(优抚专用章)。四是新式残疾军人证内页纸张采用120克全息磁性开窗安全线,封底中央内嵌安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RFID专有防伪认证芯片,新证封底下方同时外贴了铁路优惠卡标签。

  新证的投入使用,不仅给残疾军人带来了方便,而且进一步保障了残疾军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有关部门提供了便利,避免了验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