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起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严惩

26.02.2016  11:14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该支队将于近期开展规范路内临时停车点、整治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活动。2月23日起,3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罚款,7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记分并罚款,并将撤销、增设、调整几处路内临时停车点。

  据了解,这10种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方式为:主次干道和支路上集中的枢纽场站、大型市场、住宅区周边、商贸场所等交通秩序乱点的违法停车,罚款200元;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记2分;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罚款200元,记2分;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罚款200元,记3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超车或者穿插等候车辆,罚款200元,记2分;机动车违法禁止标线,罚款200元,记3分;违法禁令标志指示,罚款200元,记3分;不按交通型号灯规定通行,罚款200元,记6分;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罚款200元;在禁止掉头和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罚款200元。

  此外,西宁市交警、交通、规划、城管等部门将于近期联合实地排查市区机动车停车位布设情况,结合道路路幅宽度、停车需求大小、单行交通组织等实际情况,整体优化机动车临时停车点的布局,有选择的撤销、增设和调整几处路内临时停车点,使道路空间资源利用最大化,切实提高车辆停放与通行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