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搬迁搬走贫困搬来幸福

10.04.2016  09:39

  青海新闻网讯 易地扶贫搬迁是解决“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问题最直接、最有效方式,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符合生态保护的长远需要,符合百姓安居乐业的迫切愿望。4月8日,记者从省扶贫开发局获悉,根据《青海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十三五”期间,全省要完成20万贫困人口的搬迁任务,占到脱贫人口的38.5%。

   为什么搬?

  破解“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难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彻底解决“一方水土难以养活一方人”地区贫困问题的一项根本举措。当前造成贫困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我省多措并举推动减贫脱贫,易地搬迁是其中的一项重大举措。为什么要异地扶贫搬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因为“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易地搬迁村多处在山大沟深、自然条件恶劣、土地贫瘠、交通信息闭塞的地方。二是多年来,党委和政府投入了很大的财力物力,当地群众也想了很多办法,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但是仍然改变不了那里的贫困面貌。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易地搬迁是解决“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问题最直接、最有效方式。

   谁要搬迁?

  搬迁安置5万多户、20万人

  根据《方案》,“十三五”期间,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统筹城乡、全面发展,整合资源、合力建设的原则大力推进。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以集中安置为主,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以扶持后续产业为基础,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力争把易地扶贫搬迁村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

  从2016年至2019年,我省将在8个市(州)、38个县(市、区)、279个乡(镇)、1234个村实施易地扶贫项目,搬迁安置52480户、200067人。其中西宁、海东两市搬迁安置23750户、94890人,分别占全省搬迁安置总规模的45.3%和47.4%;藏区六州搬迁安置28730户、105177人,分别占全省搬迁安置总规模的54.7%和52.6%。

   要搬什么?

  搬出信心希望搬出幸福生活

  通过易地搬迁,要搬思想观念、搬信心希望、搬奋斗精神、搬知恩图报、搬环境保护、搬脱贫致富!要谋划好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和后续产业培育发展,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让安置小区环境优美】易地搬迁是我省脱贫攻坚“八个一批”扶贫工程之一。我省将充分利用县城、乡镇、中心村的人口承载量,选择安置区域和安置模式。配套建设项目区给排水、道路、供电、通信网络、环卫等基础设施,实现安置小区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秩序良好、功能完善。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群众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因地制宜,完善搬迁安置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改善搬迁群众生活。

  【对迁出区进行生态恢复】结合易地扶贫搬迁,行业部门负责在迁出区实施退耕还林、宅基地复垦及整理、安置区绿化等生态环境恢复工程。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的要求,大力推进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实施人工植树造林,实现村庄周边和住宅绿化美化。

   该怎样搬?

  把握政策明确责任分步推进

  对20万贫困人口进行易地搬迁,该怎样搬?要怎么做?

  我省将根据搬迁村工作的难易程度,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建设。《方案》指出,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项目的统筹协调,对本地区项目实施负总责。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

  要加强项目管理。要按照基层民主管理的要求,制定贫困群众参与项目的具体程序,组织贫困群众积极参与项目的选择、规划、建设、管理、监督、验收、移交全过程,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建设,要严格落实项目行政领导负责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参建单位终身负责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行业工程技术管理制,具体通过行政责任书和经济合同的形式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严格资金监管。

   今年咋做?

  在582个村实施易地扶贫项目

  今年我省计划投入资金34.34亿元,采取集中安置和自主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在38个县(市)的582个村实施易地扶贫项目,搬迁安置2万户、7.8万人。

  根据规划,搬迁户户均建房面积80平方米,对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户,西宁、海东市每户补助8万元。藏区六州每户补助9万元;对自主安置的建档立卡户每户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整村整社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户,西宁和海东两市每户补助4.5万元,藏区六州每户补助5.5万元。各县党委政府根据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迁入区规划、安置条件分析评估、项目用地报批、住房设计、年度搬迁户确定、后续产业选择等前期工作,为全面启动实施项目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