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13.03.2017  17:35
      近期,随着气温的高升,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加快,食品容易腐败变质,季节性食品也将大量上市,易引发食物中毒事件,为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此温馨提示。
      一是 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衣服和寝具、勤剪指甲、勤理发。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 二是 做到“七不吃”,即不吃生冷食物、不吃未经清洗的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的饭菜、不吃超过4小时以上的剩菜、不喝生水、不吃“三无”小零食。 三是 选择安全的就餐场所。外出就餐应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建议选择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在无证摊贩处就餐或购买食物。就餐后如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同时,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2331举报投诉。 四是 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不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场所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经许可严禁制售凉菜。餐饮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须洗净消毒。剩余熟食应冷藏贮存,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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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青两省政协就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开展联合调研
  8月2日至6日,青海省政协应甘肃省政协的邀请,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