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别再逼环保部门出“堵门”绝招

09.05.2014  07:47
        企业无赖,环保无奈,这可以说是当前各地常见的一个现象。如何让各类企业在不破坏环境的轨道上生产和经营,是各级环保部门非常头疼的一个问题,也因此,才会出现“环保局长举报污染企业”的怪事。而最近,句容环保局想出了一个点子,用执法车堵住排污企业的大门,派执法队员进驻企业“上班”。这一招效果很不错,3家企业最后被逼无奈,只得或拆或迁(详见本报今日A8版)。
        那么,是谁逼得句容环保局“堵门式”执法呢?我们可以梳理一下句容环保局的执法过程。刚开始,是环保局责任企业停产整顿,但很快就发现陷入了一个怪圈:企业偷偷生产——市民举报——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执法——企业再停产——执法人员离开——企业再偷偷生产。这招效果不明显,那就罚吧,句容环保局也不是没罚过,最多的一次罚了10万元。可即便如此,问题还是没得到根本解决。可以说是万般无奈之下,句容环保局这才开出了“堵门式”执法的猛药。
    在排污企业屡教不改,当地市民怨声载道的情况下,“堵门式”执法应该说是起到了不错的效果。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堵门式”执法这种极端方式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让执法人员放下所有工作去企业“上班”也不现实,要让辖区内的所有企业都能规范生产,规范排污,最根本的手段还是抓好日常监管,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
        对破坏环境的企业,处罚不能疲软。表面上看,10多万甚至上百万的罚款算得上天价,但对很多大企业而言,这根本就是不痛不痒。正如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所言:“有人开玩笑,大气污染罚款,还抵不上一顿饭钱。”对于严重污染的企业,不仅要罚得它难以翻身,还应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今年6月,两高司法解释降低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入罪门槛,这显然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而对于环保部门,一方面是“加压”,对于放任企业排污的渎职行为严惩不贷,一方面是“放权”。眼下,在环保执法领域,阻挠执法、抗拒执法事件时有发生,问题的关键就是环保部门的执法权限比较薄弱。某种程度上这也导致环保部门的停业令、搬迁令成了一纸空文。要让法律法规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让环保部门令行禁止,处罚落到实处,我们需要加强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这一方面需要当地政府部门的全力支持,一方面也需要当地公安部门的全力配合。(晚报评论员  周茂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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