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普法办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成效显著

04.01.2018  12:33

  青海新闻网讯 新媒体拓展了法治宣传教育空间,丰富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供了更好的选择方式。2015年以来省司法厅和普法办不断加大资金支持,通过项目化、市场化运作等机制,加强网络、微信、微博、APP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把新媒体建设成我省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探索出了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新媒体普法新模式。

  新媒体普法平台基本搭建

  把新媒体普法作为增强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成立了青海普法新媒体工作室,陆续建立了以青海普法微信、微博、APP客户端、青海普法网为一体的“两微一端一网”新媒体普法平台。同时,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际,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律应用分社合作,引进法宣在线平台作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习法律知识、统一考试的平台,得到全面普及和应用,有效克服了以往普法考试组织难度大、投入成本高、运转周期长、效果监测难等弊端,便捷有效的满足了各类普法对象日常学法用法需要,实现了新媒体普法宣传、学习、考试等为一体的全方位新媒体格局,青海普法全面进入“微”时代。

  新媒体普法矩阵基本形成

  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平台作为直接以普法为导向的公众号,建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打造青海人身边的微法典,增强青海人心中的法治观”为价值追求,全方位整合多方资源,搭建了包含全省8个市州、30个县及全国31个省(区、市)普法微信公众号为一体的普法矩阵,最大限度实现了普法的联动效应,提高了普法实效。目前,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已入驻新浪微博、今日头条、一点咨询,并与青海网、腾讯网、爱奇艺、优酷等互联网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微信平台设置法律服务版块,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融于微信公众平台,优化版面设置,完善地图定位和导航功能,方便群众就近寻求法律救济,增强了公众平台的服务功能,使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过程变成真正意义上的普法过程。同时,充分发挥普法新媒体的可视性、互动性和包容性特点,积极开展在线普法活动,极大地吸引了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情,满足了人民群众网上学法需求,让群众享受到了“指尖上的便民普法”,真正实现了法治宣传触手可及,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新媒体普法效果逐步显现

  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2016年4月正式开通,微信公众号设置了普法栏目、活动资讯、法律服务等三个主要栏目,通过图片、视频、文字等方式即时发布全省各地法治宣传动态,通过以案说法、活动资讯、法律服务等方式在重要时间节点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及时转载发布解读党内法律法规,日益得到人们的欢迎和喜爱,粉丝数持续壮大,关注度持续提高。

  2017年,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普法信息1168条(次),其中微电影、微动画、普法栏目剧等全网播放量23万次;附近查询服务开通提供以来,提供附近查询服务总数4000人次,总阅读量为12.43万次,阅读人数达75万余人;粉丝数9.3万人,增长近3倍;今日头条号传播数据总推荐量494万次,总评论82次,总阅读/播放47万次;创作数据发布内容768条,头条号指数上升至467,领先全网相同领域41%,汇总阅读量达54万次;企鹅号自2017年10月24日开通以来,文章总阅读量3.1万次,视频总播放量6.33万次。

  学法考试答题送积分活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总参加人数达4.88万人;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宣传宪法次数65万人次。青海已收录的608个政务微信公众号中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基本保持在排行榜前十名以内,连续4次荣膺排行榜第2名,已成为青海政务微信公众号中极具影响力的平台之一。法宣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平台2015年1月正式上线以来,已累计为全省全省8个市州、46个县(市、区)和208家省直及企事业单位近30万人次提供了在线学习及考试,已成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要平台,效果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