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与现代信息技术同行

03.12.2015  20:12

  □ 本报记者 吴亚东 本报见习记者 王莹

  “做人莫贪心,赚钱靠打拼”“面对骗局把财守,气得骗子直发抖”。这两句顺口溜,均出自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公安局文艺小分队创作的微电影台词。电影中,一男一女两名民警用诙谐的语言和熟练的快板,表演了一场警匪“过招”的好戏,将诈骗分子的犯罪伎俩一一揭穿,观看的群众在一片笑声中轻松学到了防骗知识。

  “厉行法治,懂法是基础,普法应先行。”泉州市司法局局长郑建辉近日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近年来,泉州市各地各部门注重创新形式,融宣教于雅趣,寓法律于生活,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让群众乐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泉州市在“六五”普法期间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让法治文化潜移默化地滋润社区、乡村、学校、机关、企业、单位,将法治精神融入到社会治理方方面面,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走进千家万户,筑牢了泉州依法治市的基石。

  今年7月,在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发布的第29期全国政法机关微信影响力周排行榜上,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的官方微信—“丰泽普法”综合得分位居全国司法行政类官方微信榜首。

  丰泽区是福建省唯一一个全国普法工作三连冠先进区。丰泽区区委书记许文贵告诉记者,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丰泽区主动运用微信、手机报、微电影、文创工作室四个新兴媒体平台,推动普法宣传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同行,让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实现“身边学法”。

  在安溪县尚卿乡尤俊村的农耕园,有一条法治文化长廊。当地为长廊配备了一名专职解说员,为过往旅客、中小学生讲解法律知识。丰富多样的法治元素与舒心的乡村美景结合,使广大游客在轻松旅游之余,接受到了法治文化熏陶。截至目前,该长廊已为5万多名游客提供法律知识解说服务。

  “美丽乡村”是永春县的一张重要名片。近年来,永春县坚持美丽乡村与法治同行,永春县法院建立了33个乡村司法服务联络站、县检察院设立了20个美丽乡村检察信息联系点,县公安局抽调民警担任10个美丽乡村村官,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全县范围内“美丽乡村”实现刑事零发案。2014年,永春县获得全国普法办颁发的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

  据介绍,2011年至今,泉州市县两级投入数百万元普法经费,专门用于各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目前已建成各类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39个,实现县级法治文化广场全覆盖,并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向乡镇、村居延伸,其中,农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已达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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