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陶瓷和人工晶体高纯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

22.06.2016  01:38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电子陶瓷和人工晶体高纯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青海圣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兴业路8号

工作时数: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时间24小时,全年工作时数7200小时。

生产规模:年产高纯氧化铝5000吨

生产线设置:一条生产线以1000吨计,共建设5条生产线

建设周期:2016年至2021年

本项目占地面积30604.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117.53平方米。

序号

名称

平面尺寸

(长×宽)(m)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

层数

结构型式

备注

一、本项目主体工程

1

生产车间(7个均相同)

135×18×9

17010

17010

1

钢框架结构

未建

2

机修车间

76×25

1800

1800

1

门式钢架结构

未建

3

五金库

76×25

1800

1800

1

门式钢架结构

未建

4

库房

76×25

1800

1800

1

钢筋混凝土框架

未建

5

合计


22410

22410




二、厂区已建主体工程

1

生产车间(2个)

135×18×9

4860

4860

1

钢框架结构

已建

2

办公及科研大楼

18×33

2089

10268

6

砖混结构

已建

3

1#公租房

85×13.6

333

2000

6

砖混结构

已建

4

2#公租房

85×13.6

333

2000

6

砖混结构

已建

5

门卫(2个均相同)

7.2×4.2×2

60.48

60.48

1

砌体结构

已建

6

合计


7675.48

19188.48




三、依托厂区已建配套工程

1

消防泵房

4.5×3.9

17.55

17.55

1

砌体结构

已建

2

冷却水泵房

5×5

25

25

1

门式钢架结构

已建

3

配电室

15×5.1

76.5

76.5

1

砌体结构

已建

4

锅炉房

20×20

400

400

1

钢筋混凝土框架

已建

5

合计


519.05

519.05





总计


30604.53

42117.53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2.1.1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间,场界噪声一般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所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昼夜一般超标10~15dB(A),夜间超标20~30dB(A)。

由于评价项目位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因此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2.1.2施工期扬尘影响分析

根据目前建筑工地的施工方式、施工水平,建设项目施工扬尘主要集中在前期的土石方阶段和末期配套公用设施建设两个阶段,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另一原因是大风、天气干燥、少雨季节的不利气象条件下施工引起的扬尘。因此,抑制扬尘是减少施工扬尘的最有效手段,同时运输车辆限速、道路硬化及保持路面清洁,也是减少扬尘量有效的手段。

针对扬尘的来源,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2.1.3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来自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洗漱,排泄)。由于施工方案、施工阶段的不同,施工人员数量也不同。根据本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每天施工人员平均数大约有50人左右,施工人员的用水量按40L/人·d计算,污水排放系数取0.8,则每年约排放480吨生活污水,施工期为5年,总排水量为2400吨。

2.1.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施工后产生弃方全部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乱弃乱置。

建筑主体施工产生建筑垃圾量:钢筋混凝土结构按每平方米0.03t计算,建设项目未建部分建筑面积22410平方米,拟建项目在建筑主体施工阶段产生建筑垃圾为672.3t。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3kg/人·d计,每天施工人员平均数大约有50人左右,则施工人员每天可产生0.015吨生活垃圾,年产生生活垃圾4.5吨,本项目施工期为5年,施工期生活垃圾总排放量为22.5吨。

2.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2.2.1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⑴工业废气

⑴工业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氢气。高纯氧化铝产品计量装袋使用自动包装机,对高纯氧化铝进行真空包装。自动计量包装机为封闭设备,因此,高纯氧化铝计量袋装过程不会产生粉尘。

氢气为氢氧化铝合成反应的产物。根据合成反应方程计算得出,年产5000吨高纯氧化铝将产生295t氢气。建设项目共计600个合成釜,每2个合成釜中间安装一个水封槽,每个水封槽上部有一个排气管,各个水封槽的排气管并联入氢气排气筒,本项目氢气排气筒为10个。排气筒顶部设置防雷防静电设备。本项目的年作业时间为7200h,计算得出每个氢气专用排气筒的氢气排放速率为0.55kg/h。

本项目氢氧化铝合成反应在合成釜内进行,氢气在反应过程中缓慢产生。反应产生的氢气直接经由合成釜顶的氢气专用排气筒排放至车间外,不在车间内积蓄。氢气比重(0.069kg/m3)小于空气(1.297kg/m3),因此排放的氢气全部上升进入大气层,对水平方向环境空气影响小。空气中氢气含量极低,几乎只有0.5ppm(即二百万分之一),而且大多数集中在大气层的顶层。氢气是一种无色、无嗅、无毒、易燃易爆的气体。氢气在空气中的燃烧界限(体积分数)5%~75%,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体积分数)4.0%~74.2%。本项目排放的氢气占空气体积分数低于其燃烧界限及爆炸极限,不会产生燃烧及爆炸风险。

此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未涉及氢气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因此,氢气不作为大气污染物进行评价。

⑵燃气锅炉烟气

建设项目运营后,生产加工热源燃料、冬季采暖燃料均使用天然气。本项目选用2台2t燃气锅炉。负责整个厂区供暖及氢氧化铝合成釜蒸汽加热。

①供暖

整个厂区供暖面积为14328.48平方米,据有关资料,西宁地区建筑物一个采暖期(6个月)平均耗天然气12~18m3/㎡计(节能住宅取下限,非节能住宅取上限),则本项目全年采暖共计消耗天然气17.2万m3。

②蒸汽

1t锅炉蒸汽约耗天然气80 m3,本项目使用2台2t燃气锅炉为生产提供蒸汽,年工作时数为7200h,据此估算项目生产使用的蒸汽全年共计消耗天然气115.2万m3。

通过计算可知,本项目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的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2.2.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评价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是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⑴生产废水

①高纯铝清洗废水

部分高纯铝锭表面有少量浮灰,需经过洗铝槽清洗。生产1t高纯氧化铝产品将排放0.05t清洗水,本项目年产高纯氧化铝5000t,则清洗废水的排放量约为250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因子为SS等。

②纯水制备废水

本项目洗铝槽、雾化粉碎机、反应釜及高纯氧化铝精细加工中的砂磨机均需使用到纯水。

按照项目高纯氧化铝产品产量估算,生产1t高纯氧化铝产品,洗铝槽、雾化粉碎机、反应釜及高纯氧化铝精细加工中的砂磨机等工序纯水用量约为14.30m3。本项目年产高纯氧化铝5000t,则纯水用量约为71500m3/a。

用自来水作水源,项目采用双级反渗透+EDT+抛光混床工艺,根据工程实际,生产14.30t纯水需要自来水15.89t,排放浓水1.59t。本项目年纯水用量为71500t,则需要自来水79450t,排放浓水7950t。该废水属于高浓度盐水,主要为成分为钙离子和镁离子,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经其他污水稀释后钙离子和镁离子的浓度大大降低,可经厂区排水管网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生产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及浓盐水,废水中COD、BOD5、NH3-N浓度较低,浓盐水与使用过的纯水(清洗铝箔产生的纯水)等中和后浓盐水中盐分降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

铝粉制备工序中的冷却锥体、高纯氧化铝精加工工艺中的砂磨机使用的循环冷却水损失部分全部以蒸发的形式排放,不外排。

⑵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生活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目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市政管网已全部铺设完成。

2.2.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内机械设备噪声,锅炉房燃气锅炉、供暖、供水水泵等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这些设备均安装于室内。锅炉房最大噪声值约85 dB(A),循环冷却水泵房最大噪声值约85 dB(A),风机最大噪声值约75 dB(A)。

根据预测,项目实施后锅炉房、水泵房、生产设备噪声在考虑室内隔墙衰减及距离衰减的情况下,昼夜间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为了防止锅炉房、水泵房、风机、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应采取适当的减振措施。

2.2.4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⑴工业废料

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料主要为高纯氧化铝粉末、废包装材料。本项目高纯氧化铝粉末的产生量约为5t/a,可全部回收降级出售,不排放。本项目的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塑料膜包装袋,产生量约10t/a,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不排放。

⑵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排放量约为87.3t/a,及时清运。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在办公楼、公租房等处分别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箱,定期由厂区保洁人员集中收集,然后统一清运至西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3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十二、建材”中的“8、信息、新能源、国防、航天航空等领域用高品质人工晶体材料、制品和器件生产装备技术开发;高纯石英材料、石英玻璃材料及其制品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航天航空等领域所需的特种玻璃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及第二十八信息产业的第42条“半导体照明衬底、外延、芯片、封转及其材料等”条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

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为高纯氧化铝及制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高纯氧化铝—蓝宝石—衬底—LED”产业链条中的产业环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产业政策。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且均有合理明确的去向,各环境要素能够满足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无明显影响。

建设项目经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土地规划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南川选字第2013年06号),批准青海圣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

综上所述,建设用地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要求,从土地利用规划适应性、环境适应性和环境相容性分析,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合理。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存在的各种污染影响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

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所反映。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4日。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访,请谅解。

7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徐飞琼

联系电话:0971-6308152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