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导游女友出气打伤游人

16.12.2015  09:09

  青海新闻网讯 一男子为替导游女友出气,竟当众大打出手,并动起了刀子,致使一位游人重伤。日前,湟中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审理,并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李某系刘某某的女朋友。8月11日下午,从事导游工作的李某与另一旅行社导游,在湟中县某景点因互争游客发生争执,李某心中大为不悦,遂打电话要求刘某某来该景点过问此事,刘某某在西宁市区接到李某的电话后,心急火燎地赶到该景点,不问青红皂白,对在该景点游玩的冯某等人进行殴打。在殴打的过程中,刘某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戳向冯某胸部,当即导致冯某失血休克。经鉴定,被害人冯某的损伤程度构成八级伤残。

  在庭审前,刘某某与被害人冯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刘某某赔偿被害人冯某医疗费等共计21万元,已履行完毕,并取得被害人冯某的谅解。

  湟中法院根据被告人刘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