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利剑”作用 形成有力震慑—— 二○一四年我省巡视工作综述

03.04.2015  15:07
核心提示:     2014年,省委立足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思路和要求,明确提出:“决不以青海条件艰苦而放松对干部的管理、降低反腐败力度,不能发展上去了

  

  2014年,省委立足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思路和要求,明确提出:“决不以青海条件艰苦而放松对干部的管理、降低反腐败力度,不能发展上去了,风气变坏了”。“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用好巡视这把‘利剑’”。省委巡视机构按照省委的要求,紧紧围绕“一个中心”、聚焦“四个着力”,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在巡视中结合我省实际,紧盯中央和省委关注的重大问题,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敏感领域,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数量明显增多、质量明显提高,巡视监督的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彰显。

  (一)

  2014年,根据省委统一安排,省委巡视组全年共开展了三轮常规巡视和一轮专项巡视,先后完成了对21个市州、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县(市)的常规巡视,机动组建的两个专项巡视组完成了对海北州、海西州矿产资源配置与管理和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水利系统、教育系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专项巡视;省委巡视办对西宁市、海南州、大通县和青海大学等15个地方、单位开展了回访督查。全年通过巡视,发现各类问题248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51件,其中,向省纪委移交27件,向省委组织部移交2件,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及有关部门移交122件,提出意见建议119条。截至目前,前两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办理90件,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诫勉谈话15人。

  (二)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不断改进工作、创新方法,强化巡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尖兵”和“利剑”作用,发现并移交查处了一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纠正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现了四类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导致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二是个别单位领导以权谋私,在处置国有资产过程中存在决策不透明、程序不公开,为亲属朋友谋取私利,或利用职权间接插手工程项目,收受贿赂。三是个别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虚开发票、打白条等。四是查处了个别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方面招投标工作不规范,规避集中招投标和领导参与定标、标书不规范等问题。

  在作风建设方面,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的人和事。一是公车私用问题。个别地区在更新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时,存在超标及挪用防汛补助资金购置领导用车问题,甚至有的领导干部退休后带走公务用车,长期私用。二是公款旅游问题。个别单位巧立名目、违反规定,以培训为名组织公款旅游,顶风违纪,接受企业邀请出国出境考察。三是干部作风问题。个别地方、部门和少数干部履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存在门难进、脸难看和服务意识不强等现象。四是违规开支经费问题。个别县对工作经费使用监管不力,招待费用超出规定标准,违规开支用于购买虫草、鹿茸、购物卡等。五是滥发津补贴问题。查处了个别单位违反财务规定,变相为职工搞福利,滥发各种津补贴和过节费等。

  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一是个别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凝聚力不强,主要领导在重大事项决策中,事先酝酿、协调不够,存在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二是个别单位对引进的人才没有进行详细的组织考察,引进的人才不符合我省人才申报条件,存在失信行为。三是查处了个别县人事部门执行政策规定不严格、纪律意识不强,对调入人员情况掌握不够清楚,存在利用假档案调动的问题。四是个别单位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不严,存在买官卖官行为。五是查处了个别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三)

  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的处置和巡视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强调要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坚持移交问题签收制和整改结果向党内、社会公开制度。通过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层层传导压力,着力推动问题解决,确保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坚持巡视汇报制度。省委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从2014年开始,每轮巡视完成后,省委常委会和省委"五人小组"及时听取巡视综合情况和巡视发现问题线索汇报。去年省委"五人小组"先后3次听取了三轮巡视发现重要问题线索汇报,研究巡视中的重大问题和线索处置意见。省委常委会5次听取巡视工作综合情况汇报,推动巡视成果应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5次会议,听取巡视组和巡视办工作汇报,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等方面为巡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约谈机制。省委"五人小组"对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办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建立了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机制。去年首轮巡视的8个地区(单位)和第三轮巡视发现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两家单位"一把手"由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代表省委进行了约谈,落实责任,强化担当,督促抓好问题整改。

  ——"两责任一纪律"的检查不断深化。根据中央关于拓展巡视监督内容的新要求,从去年首轮巡视开始,对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以及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纳入到了巡视监督的内容,把"两个责任"作为了解执行政治纪律的有效抓手,切实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好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把"一个纪律"作为了解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情况的有力补充,强化组织观念,严格责任追究。

  ——专项巡视实现机动灵活。作为巡视全覆盖的有力补充,去年4月省委机动组建了两个专项巡视组,分别对海西州、海北州矿产资源配置与管理和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水利系统、教育系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巡视。专项巡视更加机动灵活,问题指向更加明确,增强了巡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发挥了"利剑"作用。

  ——加强统计汇总和督办落实。每轮巡视结束后,由省委巡视办将各巡视组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办理事项、边巡边改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进行汇报。巡视组向被巡视地区、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由巡视办通过巡视督办函、回访等方式,督促认真整改,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增强反馈和整改效果落实。每轮巡视结束后,巡视组提出的巡视反馈意见,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签字接受,自签收之日起两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个人落实情况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既要在被巡视地区、单位进行党内通报,又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对整改时限较长的分阶段进行公开。截止2015年3月,前两轮巡视反馈的意见建议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第三轮巡视共发现各类问题65件,提出意见建议31条,目前,被巡视单位党委(党组)已制定出整改方案,正在积极办理移交的问题线索、整改落实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