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持证享受优先便利医疗服务

28.08.2018  09:45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今年,我省建立计生特别扶助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制度。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各地按照要求办证挂牌,服务对象可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医疗服务证》,在指定医疗机构享受优先便利医疗服务。

  ●服务人群:纳入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具有我省户籍且扶助资格年审被确认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夫妻。

  ●享受如下优先便利医疗服务:

  办理医疗服务证:

  服务对象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两级联系人会和服务对象联系,服务对象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各县(区、市、行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采取集中办理和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办理,对不能现场办理的提供上门办理服务或邮寄服务。

  优先便利的医疗服务:

  定点医疗机构为服务范围内的计生特别扶助家庭成员开通优先便利就医“绿色通道”,在门(急)诊大厅或医疗机构醒目位置设置“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就医导诊牌”,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住院等优先便利服务,有条件的或就诊人次较多的单位,要安排医务社工或志愿者为其提供就医引导和陪诊服务。

  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我省所有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签约服务全覆盖(人户分离的以现居住地为主,长期居住外地的要提供返青暂住期间的医疗卫生随访服务)。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要为签约对象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明确实施手术等医疗服务的签字确认程序。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对计生特别扶助家庭成员实施手术、特殊治疗或检查,如无法取得患者本人、患者家属或关系人意见时,接诊医生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意见并取得本科室或本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施。 

大通:全面落实优先便利医疗服务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谢晔 赵海珍    为青海热线
西宁市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优先便利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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