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 强化服务 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25.03.2015  18:35

              2014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出台后,我局狠抓落实,制定印发了《西宁市培育扶持农牧业种养大户和家庭农牧场发展的实施意见》,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西宁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扶持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引导。全年共落实省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资金2195万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25家,家庭农牧场60个,种养大户50家。2014年扶持合作社数量是前两年扶持数量的1.3倍,为历年来扶持力度最大的一年。
            2015年,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按照“扩大总量,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原则,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与规范并举,做到组织领导、政策措施、项目扶持、制度建设“四到位”,全面规范、提升发展能力,使之在推进全市现代农牧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主要目标是: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400家,904个村平均每村有2.65家合作社(不含街道办事处所辖村)。其中,进入市级规范化建设名录的达到1000家,比2014年增加350家;市级示范社达到200家,增加93家;省级示范社达到50家,增加24家。
              一是加强引导,扩大总量。制定《西宁市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意见》,鼓励农村种养大户、运销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牧场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牵头兴办,多层次、多形式组建,扩大合作社对优势产业和基地农户的覆盖面。二是规范建设,发展提升。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规定,抓好合作社的规范建设工作,重点在组织形式、内部运行机制、内外利益分配关系方面严格依法依规,进一步提高运行质量,进一步增强自我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带动服务能力。三是强化扶持,提质增效。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选择一批规模大、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增收效果明显的合作社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社,进行重点扶持。四是分类指导,强化培训。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开展针对合作社发起人和骨干成员的手把手、面对面、专业化的教育培训,增强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五是延伸产业,多元发展。支持合作社在发展好第一产业的同时,进军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技术服务、劳务培训等二、三产业,延长产业链。积极引导组建合作社联合社,依托优势产业,引导农民合作社在劳动、技术、产品、资本、品牌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发挥联合社带动产业发展的龙头作用,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组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