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成绩斐然

31.12.2015  09:39

      “十二五”末期,省养国省干线公路总里程为8003公里,水泥、沥青路面铺装率达到92.68%,养护质量指数(MQI)为85.85,优良路率达到75.3%以上,分别比“十一五”末提高0.65和0.5%;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指数(MQI)为93.1,优良路率达到99.7%。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高速公路日平均交通量12.22万辆次,较“ 十一五”期上升194.8%,普通干线公路平均运行速度达到60公里/小时以上,全省干线公路通行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制度建设日益完善。为适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了公路法规和制度。省政府先后出台了《青海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同时,省厅也高度重视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完善了《青海省公路路政管理与养护管理协调办法(试行)》《青海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青海省公路路政巡查规定》等60余项养护管理制度,省公路局还建立了省局、总段、段三级养护质量自检体系,实行旬、月、季度不定期检查制度,全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化建设逐步加强。国省干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公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体系建设快速推进,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路网跨区域联动协调机制。全省共建设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控分中心6个和监控站27个,在12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重要路段安装视频监控设施54套、悬臂式可变情报板36套,全省干线公路重点路段视频监控点覆盖率达到75%、可变情报板覆盖率达到82%。完成路况信息发布、“12328”服务热线等公众出行服务系统建设,在重点路段公路交通气象预测与恶劣天气预警等方面进行信息共享,基本实现了全省干线公路重点路段灾害防治事前可测、事中可视、事后可诱导的目标。积极推进ETC系统建设,自2013年5月我省启动高速公路ETC系统的研发与建设工作以来,在全省高速公路已建成ETC专用车道73条,覆盖34个收费站点,主线收费站覆盖率达到100%,匝道收费站覆盖率达到90%,并于2015年8月22日实现全国联网收费。三是路网通行能力不断提高。开展以“畅、安、舒、美”为主题的公路养护示范路创建活动,在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累计创建养护示范路1781 公里;加大预防性养护力度,制定预防性养护指导意见,列出一定比例的养护资金,有序组织实施预防性养护;加强道路病害整治与安全保畅,为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环青海湖国际电动汽车拉力赛以及青洽会等重大赛事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大路域环境整治力度,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48亿元,在5条国道、13条省道、2条县道和1条专用道路共计3831公里路段开展了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路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保障公路日常养护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有限资金逐步加大公路养护大中修和灾害防治力度。累计投资7.43亿元,实施完成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含预防性养护)里程1737.3公里;逐步加大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危桥改造和安全保障等工程的实施力度,在交通运输部的支持下投资1.53亿元,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594.94公里,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安保工程5000公里,为省养国省干线公路总里程的62%,全面完成省养国省干线公路的急弯、陡坡、路侧险要及长陡坡路段的安全隐患处治工作,在高速公路上先后组织实施大中修里程660公里,有效保障全省干线公路的安全运行;加强公路桥隧养护管理,以特大、特殊结构桥梁和一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桥梁为重点,采取现场监管、交通管制、限期改造等措施,不断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同时,定期对各类桥梁进行检查,及时对桥梁支座、伸缩缝等进行维修保养,桥梁病害做到了随发现随处治,省养干线公路现有危桥基本消除,各类桥梁的运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加强对应急保通人员的实战演练和技能培训,已建立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应急保障指挥中心1个、应急保障中心6个、应急保障队伍35支,在公路沿线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29处,交通战备物资储备中心3个,拥有各类应急保障人员1702人,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国省干线公路应急保障体系,全省干线公路基本实现了一般性灾害应急救援2小时内到达,公路应急抢通24小时内完成的目标。四是路政管理工作日趋规范。“路政管理部门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为己任,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核心,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省路政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积极开展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联系,并深入沿线村镇和厂矿企业开展法治教育,公路沿线群众和企业经营者的爱路护路意识逐步提高,与地方政府和公路养护等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1331次,及时、准确、有效地制止和查处各类路政案件;以过境公路和城乡结合部路域环境整治为切入点,重点治理公路沿线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擅自违法增设非公路标志和平交道口等现象,共清理摆摊设点1518处、加水洗车点1332处、制止新增平交道口157处、拆除非公路标志(牌)903块,路产路权得到有效维护;简政放权,规范路政许可,路政总队只保留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超限运输2项路政许可事项,其他许可项目都下放到路政执法支队或大队;针对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乱设乱建问题,制定《青海省非公路标志牌设置规划》和《青海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安全设置规范》等,为依法治路提供了保障;始终坚持路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放松,从建立完善路政执法监督制度着手,规范路政执法行为,从开展路政执法监督检查常态化着手,逐步完善路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专项调查等方式,使全省路政执法检查工作由突击式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