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女友竟将孩子送人

20.11.2015  11:56

   未婚同居,女方怀孕,感情不和,双方分手,接下来女方竟将孩子送给他人收养。日前,湟中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生父张某最终夺得孩子抚养权。

  家住湟中农村的男子张某与邻乡女子赵某经自由恋爱后,按乡俗举行了婚礼,但一直未领结婚证。后因彩礼问题,双方家庭起了矛盾,张某与赵某就解除了同居关系。此时已有5个月身孕的赵某回到娘家居住,因考虑到抚养能力加之未婚先孕的舆论压力,赵某经父母的安排,与同村的李某某夫妇口头达成了抱养孩子协议,双方约定待赵某生下孩子小亮(化名)后,就抱给李某某夫妇收养。赵家人对张家人则谎称孩子死亡。之后,张某得知,孩子并没有死,而是被狠心的赵某送养他人。愤怒的张某一纸诉状将赵某和李某某夫妇告上了法庭。

  最终,湟中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张某与赵某的非婚生子小亮由张某抚养,并自行承担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