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宗委依法为本标本兼治努力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11.12.2019  21:23
近年来,青海省民宗委将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提升自身能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针对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多措并举,积极创新,努力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依法保障民族团结。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紧密结合,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族工作,以学习培训为立足点,在思路方法举措和重点难点短板上下功夫,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基础性工程和战略性工程,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各级党组发挥头雁作用,带领全体干部抢“鲜”学、认真做,将学习落实《条例》贯穿于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抖音、快手等新型媒体优势,开辟专栏,加大学习信息推送。定期举办微视频、微电影制作展播、微信抢红包答题、网络集赞等活动,把互联网建成落实《条例》的新阵地;充分利用湟源丹噶尔古城、文成公主纪念馆、十世班禅大师故居、香日德班禅行辕等历史遗迹,通过建设大型雕塑、纪念碑、编纂专题史、创作影视文学作品等形式,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精神新高地;在各领域、各行业打造立得住、叫得响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载体和品牌。通过举办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民族地区发展成就展、民族团结进步刺绣大赛、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一系列文体活动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与推动精神脱贫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信教群众负担、禁宰惜售、陈规陋习等突出问题,不断丰富和完善落实《条例》的形式和内涵。
      坚持普治并举,营造崇尚宗教领域法治化的浓厚氛围。创新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寺观教堂示范创建活动。示范寺观教堂分为县、市、省三个级别,由低向高逐级申报,按照申请、考核、公示、命名、巩固、复核、晋级申请程序和属地管理统一考核命名。针对各宗教特点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设计29项个性化创建指标,并规定一些单项否决性指标,使创建工作精准发力,助推各宗教依法治理突出问题。通过开展考核验收和命名挂牌,推进寺观教堂自觉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目前,县级层面正在开始验收挂牌,显现良好示范效应,促进了藏传佛教寺院“三种管理模式”的规范运行,巩固提升了其他宗教寺院的管理成效,得到了广大教职人员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