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法院:创新机制 落实责任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见实效
一是在思想方面上,要求全院干警充分认识案件评查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态度,杜绝麻痹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评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每一件审、执结案件均先由承办人自查,再由庭室负责人复查,最后交由审判监督庭进行评查,三个环节查漏补缺,每一个环节都务必做到细致、全面、深入。
二是在评查工作机制上,院党组深入调研,全面分析,针对评查案件多、评查任务重、评查人员少的现实情况,该院积极应对、克服困难,创新机制,合理安排,将定期评查工作与不定期抽查工作贯穿起来,结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实施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在保证高质高效完成定期评查工作的同时,由院审判监督庭负责牵头,从全院抽调审判业务骨干成立专项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马德祥同志担任组长,对专项评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确保顺利完成省市法院本年度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
三是在评查工作做法上,该院始终坚持贯彻上级法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要求,在评查中积极主动、创新方法。将自查与抽查相结合,通过阅卷、座谈、评议等方式,对案件的办案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进行评查,并对案件承办人员廉洁执法及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检查。对所抽查的案件按照“吃透案情、找准症结、明辨是非、解决问题、规范执法”五项要求,从“执法理念是否端正、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案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解决问题是否到位”五个方面,严格进行评查。对本年度专项评查工作所抽查的案件,要求制作案件质量评查表,按照标准对每一件参评案件打出分数,评出等次,坚持一案一结论、一案一报告、一案一整改,并将评查结果记入法官的业绩档案,与法官个人业绩考核挂钩。
通过狠抓落实,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了显著改观,今年6月至9月,全院按省、市法院本年度专项评查工作要求,抽查2013年发回重审、改判、再审、抗诉、涉诉信访案件和2014年上半年已审、执结案件共计108件;全院严格依法审判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抽查2011年至2014年上半年判决案件和判决生效申请执行案件共计221件。对上述所有抽查案件,均严格按照评查标准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已要求纠错整改。为此,市中院对城中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出了实效,评查方案科学合理,评查责任落实到位,评查重点把握准确,通过案件评查,确实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加强了纠错整改,希望我院继续保持,同时指出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存在常态化评查机制不够健全、人员少、调研少等问题,需要再接再厉,把案件评查工作做实、做好、做精。
今后的工作中,城中法院将重点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常态化,多思考、多调研、多创新,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案件质量稳步提高,提升法院整体司法水平,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