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制定出台《村党组织书记 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01.06.2020  11:52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海西州制定《海西州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从三个方面细化操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全州村党组织书记队伍“选、育、管、用”各个环节工作。

  任职备案。包括集中换届备案和届中调整备案。集中换届的,按照换届选举有关程序执行。届中调整,按照5个规定步骤组织实施,增强可操作性。研判动议,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调整的初步建议名单、进行酝酿、形成方案。县级组织部门定期分析研判;部门联审,县级组织部门根据部门联审情况,作出审查意见;组织考察,参照考察干部的方式考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荐人选。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成立考察组,明确参加谈话人员范围,开展延伸考察、进行集体面谈、形成考察意见。讨论研究,乡镇提出人选建议,县级组织部门部委会综合分析后,提交市(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登记备案,及时履行任职程序,按规定将任免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报县级组织部备案。

  日常管理备案。逐级备案,村党组织书记每年2月底前向乡镇(街道)党委报送上一年度本人《年度备案表》。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3月底前要审核完成村党组织书记上一年度备案资料,同时将相关印证材料报县级组织部备案。县级组织部每年对备案情况进行集中审核。制定《村党组织书记任职备案表》,细化任职备案信息,收集考核评议、奖励处分、教育培训、创业情况、考察培养等信息,做到“一次填报、长期有效”。

  档案管理。市(县)委组织部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档案管理制度,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档案管理要求,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一人一档”。乡镇(街道)负责村党组织书记档案建立工作,做好督促指导和审核上报工作,收集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信息、履历情况、考核情况等需要归档的材料。村党组织书记档案资料由县级组织部门分类归档。机关事业单位下派或退休后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期间的档案资料,报送本人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