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条便民措施推进司法公开

21.01.2015  14:05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总结和推广我省各级法院实践经验和做法,积极采纳去年省政协专题调研提出的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我省法院实际,制定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公开的若干意见》。1月20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省内各媒体通报了具体细则。
  据了解,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公开的若干意见》,主要涉及七个方面34条。具有“新”、“广”、“深”三个方面的特点。其具体特点如下: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具体,体现在一个“新”字。推进汉藏双语诉讼服务,通过建设“12368”语音、短信服务平台为诉讼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联系法官等服务。 二是公开的渠道更加宽泛,体现在一个“广”字。进一步畅通人民法院与社会公众沟通交流渠道,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工作。三是公开的力度更加钢性,体现在一个“深”字。推进诉讼档案公开查询制度,方便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按规定查阅相关卷宗档案,实现执行案件的全程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