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林业厅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02.09.2017  01:35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青海省林业厅决定8月至10月在全省林业行业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省林业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抽调9个单位分别组成检查组,对各市、州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林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林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沙漠公园、湿地公园等单位,以及林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领域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分自查自改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为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省林业厅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沙漠公园、湿地公园等生产经营单位要指定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林业生产安全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检查。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及厅检查组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及时间节点尽快开展工作,将检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开展检查情况及集中整治情况、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及时报送省林业厅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构建长效机制。要把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抓好林业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大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研究解决,对大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为规章制度。要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督促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厅各检查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及所检查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责任人。对大检查过程中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