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生态建设让湟中更绿更美
“十二五”期间,湟中县加大“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天保工程森林抚育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力度,大力开展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助力生态环境的改善。
截至2015年,湟中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9.5%,林木绿化率达到41.5%,全县完成人工造林31.07万亩,封山育林28.1万亩,176.43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湟中县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首要位置,2013年全县共组建专业扑火队16支,2014年又增加防火期临时扑火队员60名,公益林管护人员共210名。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组织开展“春季严打整治”、“重大毁林案件专项检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辑枪制暴”、“雷霆”等专项活动,查处涉林刑事案件16起、行政案件367起。森林防火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明显提升,5年来未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此外,湟中县建立完善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机制,完成有害生物防治66.94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6%,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如今在湟中,沿着莲花湖散步或骑车成为不少居民的习惯。2015年,湟中县完成莲花湖景区绿化美化350亩,栽植各类苗木47.74万株(丛),并在莲湖景区内完成10条陈佛路与游步道之间的道路修建,进一步提升了塔尔寺大景区生态文化品位和莲湖绿化景观效益。绿化美化城乡环境,完成了县城主要街道和县城塔尔寺广场、文化广场、景观廊道等的绿化美化及补植补栽工作,2011年完成了北环路山体恢复绿化工程,栽植油松、云杉等苗木,同时完成北环路道路绿化工程,共栽植新疆杨1000多株。完成村庄绿化148个,全县乡村生态环境得到很大改善。除此之外,湟中县林业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扶持14家农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一家国营林场,累计扶持资金374万元,真正实现了国家要生态,百姓得实惠。
“十二五”时期,湟中县对101.94万亩集体林地进行了确权发证,分产到户,使林农吃上了“定心丸”。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制定了《湟中县集体林权流转工作方案》、《湟中县林权登记管理办法》、《湟中县集体林木林地流转管理办法》和《湟中县林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建立了湟中县集体林权电子数据库、集体林权流转服务网站及林权流转服务平台,为林农前来查询、办理林权流转交易等业务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