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查促纠,以纠促改,树立法院新形象

29.04.2018  06:05




        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根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的通知》(青高法〔2018〕45号)及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全州法院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实施方案》(北中法〔2018〕43号)文件要求,4月24日,我院召开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安排部署会,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王晏红宣读了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全州法院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实施方案》(北中法〔2018〕43号)文件,并要求全院干警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国安对本院制定出台的《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进行了宣读,希望全院干警能对照专项督查重点,采取群众提、自己找、集体议、专项查等方式,认真查找存在的司法作风问题,切实把问题深查、找准、摸透。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王晏红作重要讲话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全院干警要把专项督察工作作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执行,查找问题不留死角。二是要务实工作作风,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塞色、弄虚作假,要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三是建立问题台账,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要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