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17综合督查组 向我省反馈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意见

21.09.2017  18:37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9月7日至18日,国务院安委会第17综合督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了综合督查。18日上午,督查反馈意见会在西宁召开。督查组组长、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韩毅代表督查组向我省反馈督查意见,省安委会副主任、副省长王黎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同时,也指出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和建议。

  王黎明指出,各地区、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把督查组通报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当作我省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着力点和聚焦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出实效,并以此次综合督查为契机,认真整改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在青巡查、督导、督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