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机动车实施国Ⅴ标准 每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4万吨

21.09.2015  10:32

  本报广州9月20日电 (记者邓圩)记者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一度延后的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今年底将在珠三角全面实施,明年6月底将拓展到全省。

  据介绍,广东省提前实施这一机动车排放标准,减排效益明显,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降低25%—28%,颗粒物排放限值降低82%,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Ⅴ标准。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测算,广东省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每年可以减少氮氧化物排放4万吨,同时还将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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