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是教育的缺失,还是法律的“软肋”

01.03.2016  08:22

  青海新闻网讯 又到一年开学季。当校园敞开怀抱,迎接每一个朝气蓬勃的孩子开始新学期的生活时,却有着一份社会的隐痛让家长烦、孩子忧、学校“无奈”。校园暴力,看似遥远却就在我们身边的现实,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记者走近家长、学生、老师、律师,就校园暴力的问题倾听了他们的担忧、遭遇和观点。

   学生:一个无法打开的心结

  几年前不堪的经历至今都是小亮内心无法打开的心结。

  带着满心的憧憬,学习一直名列前茅的小亮升入西宁市某中学开始了初中阶段的学习。“那时就想好好学习,考上重点高中,以后考上重点大学。”说起最初的人生设想,小亮的眼睛里划过了一丝激动。可谁知,一切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好。

  “第一学期还算平静,可没想到第二学期一开学事儿就来了。”小亮说,有一天,邻班的几名同学莫名其妙地把自己叫到教学楼一处比较隐蔽的地方,自己还没来得及开口,一巴掌就已经扇到了脸上。“我当时一下就懵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敢还手,他们连骂带打可能有个七八分钟,直到上课铃响了,才让我回教室。”小亮说,那节课老师讲了什么他一个字都没听进去。下课后,他主动问那几个同学,为什么要打自己,对方给出的答案只有三个字“看不惯”。

  也是从那时开始,小亮的噩梦开始了。“有时候是下课,有时候是放学,他们就开始找茬。我不敢告诉父母,不敢告诉老师,害怕他们变本加厉地报复我。”整整一个学期,小亮每天就在提心吊胆中度过,身边的朋友纷纷和自己疏远,害怕受牵连,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直到妈妈发现了端倪。

  “后来妈妈给我转了学,可是给我造成的心理阴影却在很长时间里挥之不去,谁能保证新学校就没有这些事发生呢?我开始变得胆小、自卑、烦躁,再也没有了当初的雄心壮志,以至于中考不理想,高考勉勉强强进入二本。”说起这些往事,小亮的音量低了很多。“从小爸爸妈妈就教育我要和善待人,可是却架不住事情找上门。”

   家长:痛心不已束手无策

  从很多家长的口中,记者了解到,小亮的遭遇并不是零星散碎的几个人。网上曝出的“校园暴力”事件在我们身边也有不少孩子经历过,尽管手段不同,但给孩子们造成的阴影却相同。菲儿的妈妈李女士说起孩子在学校遭受的委屈,依旧情绪激动:“搁谁头上谁不心疼,谁不气愤?可是作为家长,我们又能怎么样,我们能以暴制暴吗?”

  李女士说,知道孩子的遭遇后,全家人的生活都被打乱了。他们找到学校,而学校能做的并不多,无非就是把施暴孩子的家长叫来,严加管教,赔礼道歉,可是这些就能弥补孩子身心受到的伤害吗?“那段时间我们不得不迟到早退天天接送孩子,可是保证了上学放学时的安全,校内的安全谁能保证。我们都是上班族,总不能天天守在学校里,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吧!”

  李女士的一番话代表了很多家长的心声。一位王姓母亲说,校园暴力让家长们痛心不已,但又束手无策。“受伤害的孩子是付出了代价的,可是施暴的孩子却因为是未成年只能是说服教育,这显然有失公允,最后事情的结果给我们的感觉就是相关的法律保护施暴者比保护受害者还要多。”

  显然,家长们的内心是矛盾的。一方面他们教育孩子不能去伤害别人,而另一方他们也不甘心孩子受别人的欺负。可是,这是多么无奈的思想斗争,接受采访的很多家长都表示,遇到这样的事其实家长的心理负担比孩子还要重,他们一边要宽慰鼓励孩子不能沮丧,好好完成学业,另一方面却要承受担忧、恐惧的内心煎熬。

   老师:责任困惑与挫败感并存

  “最怕自己班上发生这样的事,最怕家长找上门,如今的老师尤其是班主任不好当啊!”一位姓张的班主任老师坦言。“这段时间‘校园暴力’的报道不断被曝出,很多声音都指向了学校的教育。其实,我们也觉得挺委屈。说实话,以前,学校以成绩为标准,以名校为目标的教育理念,让老师们抓学习更多,道德教育相对较少。但是现在,教学已经把越来越多的道德教育、感恩教育、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其中,就是希望通过这样的努力,改变孩子们身上的戾气。”张老师说。

  接受采访的几位老师表示,制止“校园暴力”,教育引导孩子向“校园暴力”说“不”,老师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这份努力却换不来大家想要看见的结果,这让他们倍感困惑,而且产生了极强的挫败感。“当老师的都希望班上个个都是好学生,哪怕学习不好,但品行好也可以啊。”老师们说,这还需要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努力,一个老师教育六十个孩子毕竟精力有限,但是一个家庭只对一个孩子负责,往往是事半功倍。

  也有老师认为,在独生子女家庭,孩子个个都是掌上明珠。父母生怕孩子吃亏,造成了孩子唯我独尊的心态。有些孩子可能学了文化知识,但在层层庇佑下,社会认知差,缺乏责任心。其次,现在的孩子比富心理严重,这使得孩子容易产生集团式的歧视、阶层性的划分。独生子女从小孤单,上学后有些就喜欢拉帮结派。

  一位校长表示,“不吃亏”的理念助涨了校园暴力情绪。孩子“绝不吃亏”的情绪被带到生活的各个领域。对孩子过分溺爱其实是一种教育的缺失。其次,教育理念出了问题。现在的家长一门心思让孩子上名校,关于孩子如何处理自己情绪、如何交际,如何培养孩子性情,思考得却很少。这些隐蔽的心理问题,为暴力行为埋下了伏笔。

   律师:校园暴力同样涉及法律问题

  对于校园暴力究竟是暴露了教育的缺失,还是法律的“软肋”?位于西宁市的江苏锡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晶认为,我国立法者对于校园暴力予以了足够的重视,同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也是煞费苦心。

  李晶说,校园暴力是暴力行为的一种。只要这种暴力行为后果达到一定事实程度,触及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非属于符合刑法免责的规定。从《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相关规定可以看出,青少年如有犯罪行为,并非一概不负责任,这就能警示有暴力倾向的在校学生,一定要遵守法律,否则就会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但对未成年人犯罪也有宽容从轻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诸多法律规定旨在要求教育管理者在学校管理活动中要谨防暴力行为,广大教师也不能对学生做出暴力行为,倡导与校园暴力犯罪的行为斗争,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但李晶同时认为,我国多部法律都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内容条款,但校园暴力却愈演愈烈,除了社会诸多因素以外,在当今法治这个大环境中还未能真正实施贯彻法律精神实质。例如有的校园暴力行为已触极刑律,可在司法过程中出现了偏差,要么在执法过程中只注重所谓教育原则而忽视了惩罚为辅的原则而从轻发落,放纵犯罪;要么在司法过程中只注重惩罚原则而忽略教育为主的原则,对未成年犯未进行感化、挽救,从而养成“二进宫、三进宫”不以为然的习性。

   群众:校园暴力不能再“放纵”

  市民杨春兰: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应由社会各方面共同配合、共同努力。家长和老师应加强教育,及时了解并疏导孩子的心理,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孩子选择理性健康的方式解决问题。普法教育还应该更深入,更细微,学校应该积极组织反校园暴力的活动,让每一个孩子都成为反校园暴力的参与者。

  市民赵东兴:其实校园暴力就是一把“双刃剑”。对于被施暴者来说他们可能面对一生的噩梦,对人性、对社会可能会失望,影响他们一生的人际关系交往,甚至会产生反社会人格,去报复同学和社会。而对于施暴者来说,由于他们觉得暴力能解决问题,而且不用受到特别重的惩罚,所以以后更加倾向于用暴力行为,这对于他们的心理和成人期的成长都有莫大的伤害。

  网友“时常在困惑”:外国一些防止校园暴力的做法还是值得借鉴的。比如向校园派驻警力成立专门的巡逻队;通过法律手段提高施暴者的犯罪成本等。

  网友“安静”:媒体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对校园暴力的报道中,不应只猎奇,而应注意规避对学生的不良影响;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不健康网络传播物的清理;加大对恶劣校园暴力参与者的处罚力度。希望全社会群策群力,遏止校园暴力。

   【相关链接】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责任的,责令他的家长或其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