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房产遭遇办证难

24.11.2016  19:03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接到格尔木市民马女士打来电话称,她在格尔木购买商品房入住已经四年,至今没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马女士说,“2012年开发商已经交房,我多次找开发商,可始终拖了又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呢?”

  记者了解到,格尔木多个小区均存在业主不能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现象。小区居民陈先生说:“买了房子拿不到不动产权证,虽然入住了,但总感觉房子不属于自己。”

  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一现象频频出现呢?记者向格尔木市房管局了解情况。一名刘姓负责人直接让记者去找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按说房管局在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中应该起到监管作用,购房合同还应该到房管部门备案,但刘姓负责人对此没有解释和应答。他说:“自从房产证改为不动产权证以后,有专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部门。”

  记者找到了格市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许多小区的开发商因无法出具相关手续,导致手续不全,我们也无法登记不动产权。”工作人员说,只有小区开发商将全部资料整理齐全,并通过综合验收,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才能按程序帮助业主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记者随后找到了位于格尔木的华兴地产开发公司,也正是马女士所在小区的开发商。总经理办公室大门紧闭。和工作人员联系,对方表示总经理出差,并且不方便透露经理电话。

  或许是工作人员将情况反映给了负责人,也或许仅仅是巧合。11月19日,马女士致电记者说,她接到了开发商的电话,让她拿身份证和户口本来登记,准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马女士在电话中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她说,只要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她就心满意足了。

  记者了解到,格尔木还有一些小区如玲珑湾、星龙地产、康兴花园等诸多小区的业主也已入住多年,但迟迟拿不到不动产权证书。如此普遍现象,相关部门为何坐视不理?而开发商又因什么原因迟迟不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青海盐成律师事务所马福收律师认为,依据法律规定,一般来说,业主和开发商签完购房合同后90日内应办理相关手续,将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书交给业主。若开发商违反了购房合同内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不给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