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法院六到位狠抓精神文明创建

11.11.2016  23:06

        在争创州级文明单位过程中,格尔木市法院始终坚持做到领导重视、纳入日程、统筹规划、分段实施、任务明确、责任清楚。

        一是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加强文明创建的领导,是文明单位创建的保证。格尔木市法院成立了争创州级文明单位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挂帅,由两名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庭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各庭室相互配合,各分管领导结合各自分管业务,把文明建设工作内容融合各项工作中去,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文明创建体系。

        二是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为了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争创州级文明单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多次在全院大会上部署创建工作,增强自觉性和参与意识,格尔木市法院组织干警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干警。同时,按照文明创建工作标准和目标要求,认真组织干警学习文明创建文件,明确文明创建的内涵、根本目的和行为规范。让大家认识到文明创建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通过宣传学习,统一了思想认识。

        三是确保规划内容到位。院党组把争创州级文明单位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总链条,围绕审判工作任务制定了文明单位建设的总体框架,文明创建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细化创建内容,制定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明确了全院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目标、方法、步骤、组织措施等具体要求,制定了方法措施,使文明建设活动有章可循。

        四是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文明创建必须以制度做保证。近年来先后制定了《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首问责任制度》、《市法院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市法院机关工作人员道德行为规范》、《市法院机关政务公开制度》、《市法院党组学习制度》等20多项工作制度。这些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有效地推动了格尔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是确保组织学习到位。自2014年以来,格尔木市法院积极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努力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在全院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深化"三基"建设、"两学一做"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以问卷的方式开展了"树立新理念、适应新常态,我要怎么办"等大讨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明显提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学习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单位的各项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注重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各类培训和"大练兵、大比武"竞赛。开展了庭审观摩、文书竞赛和争做调解能手、办案标兵等评比活动,先后有三位法官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最高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奖”。

        六是确保廉政建设到位。抓教育。坚持每年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逐级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院领导、庭长"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和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了干警拒腐防变意识。抓防控。建立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行廉政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对财产保全、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编辑印发了《法官行为规范》手册,规范了执法办案行为。抓监督。为审判、执行干警建立健全了执法档案,并在院内聘任了廉政监察员,对干警执法办案进行内部监督;在人大、政协、企业、社区等单位聘请特约监督员,加强了对干警8小时以外警风警纪的监督,干警廉洁执法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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