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环保督察整改力求改出实效

30.04.2018  08:55

  青海新闻网讯 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有关要求部署,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就所属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目前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其余正在抓紧整改之中。

  格尔木市持续发力不断加大环境保护追责问责,市纪委成立了市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工作协调小组,围绕州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多项具体问题,组成三个监督检查组,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及时跟踪检查整改工作进度。截至目前,共下发监察建议书16份,向市级分管领导印送抄告单16份。

  格尔木市创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共性清单,权重15%,分类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成员单位个性指标权重,强化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权重5%,其他成员单位权重3%,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采取专项考核、日常督察和动态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各有侧重的考核方式,有针对性地实施考核。并按照3:3:4的比例,形成对各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评定,实现目标考核和督察督办的“双向联动”,有力地保障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