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格尔木市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21.03.2016  10:37

  近日,全国爱卫会通报了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复审结果,我省格尔木市顺利通过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这是记者3月17日从省爱卫会了解到的消息。

  “国家卫生城市”是授予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自格尔木市2007年取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后,格尔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巩固提升,始终保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机制不变,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不断丰富内涵,继续加大工作投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效显著,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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