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足额资助参保金 济贫济困为群众

24.10.2017  17:57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王柯岚 通讯员 马红娟 报道)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参合问题,格尔木市按照2017年提标后标准,对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城乡孤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点优抚对象补发了参保参合金,补发后为每人每年154元(在每人130元全额资助的基础上增加24元的标准实施),确保他们在患病后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

  经统计,今年格尔木市共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参合4200人,补发资金10.0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286人,补发参保资金7.886万元,特困供养对象及孤儿79人,补发资金0.19万元,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及农村低保对象835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78户809人),补发资金2.004万元。目前,补发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据悉,格尔木市已连续八年为城乡困难对象及时、足额资助参保参合,为城乡困难群众编织了一张无缝隙的大病医疗救助“保障网”,切实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