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户籍制度改革初见成效

19.01.2016  10:32

   国家做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以来,格尔木市按照“改革创新、积极推进、稳妥有序、协调发展”的原则,将户籍制度改革作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变城乡二元格局、使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格尔木市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立足格尔木发展阶段和发展实际,户籍制度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在户籍改革工作中,格尔木市重点推进户口迁移制度、户口登记制度、居住证制度、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户政管理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开放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的户籍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调整格尔木市户口迁移政策,实施差别化户籍管理制度,加大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推进格尔木市户籍同城化工作,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在户籍改革推行之初,户籍部门先后组织全市民政、国土、人社、住建、卫生、教育、农牧等12家成员单位开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专题调研;通过户政办证窗口现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格尔木市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深入了解,深入全市各社区、村(牧委会)走访群众进城落户的顾虑及关心的问题,掌握了准确、鲜活的第一手资料;从2013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现户口和公民身份证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格尔木市城北村村党支部书记王红林说:“户籍改革一开始老百姓也有顾虑,但是政府推出十项保障措施以后老百姓吃了定心丸,积极到户政部门户改。”

  据介绍,2011年格尔木市推行户籍改革政策后,当年就有6454户23748名农牧民转为城镇居民。这五年中通过户改办理迁入格尔木市的外来人口有4035户13061人,2015年7月1日以后,我省正式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别,户口登记户别调整为“居民家庭户”和“居民集体户”两种类型。

  为把这项关乎人民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实办好,格尔木市要求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工作制度。要坚决杜绝人为附加条件、人为设置门槛现象的发生,决不能因为贯彻执行方面的原因,影响户籍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突出重点,宣传每一步改革内容和相关政策措施,使广大人民群众既能吃透改革政策,又积极支持和理解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