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法院:“回应型司法”粘合民心

19.06.2014  18:56

近年来,格尔木市法院转变观念,更新思路,坚持以不断探索、改革的精神,解决司法公开的矛盾和问题,创新司法公开新机制,建立合理、及时、透明、有效、科学的司法公开制度,助推回应型司法的纵深发展。 ——以案说法,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引导他们远离犯罪,4月17日下午,市法院大法庭座无虚席,来自学校的100多名学生正在旁听一起抢劫案件的审理。 审判台上,庭审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旁听席上,学生们非常认真地听着法庭的审讯并做好庭审笔记。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合议庭进行合议后当庭宣判。法庭在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认识到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同时,注重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法律知识宣传,增强针对性,提升教育实效,使被告人从主观上充分认识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零距离”的旁听庭审,给学生们上了生动的一堂法制教育课。庭审结束后,法官随即向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使正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们增加了对法院依法公开、公正履行职责的直观感受,同时也使他们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性,增强了法律意识,认识到什么是违法以及刑罚的严厉性。对探索开展扎实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打造全方位的立体预防和保护体系,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达到了“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 宣传法院工作,树立司法权威。“我的孩子娶媳妇,去了10000多元彩礼款, 可是女方反悔了,我家能不能要回来?”这是一位老乡在向广场进行法律宣传的市法院法官咨询道。 3月11日至3月14日,市法院组织法官到郭勒木德镇新乐村、乌图美仁乡小灶火、大格勒乡、富源村进行法律宣传。宣传台前吸引了前来赶街的群众,有的要材料,有的来咨询……络绎不绝。法官们一一耐心解答,为群众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余人次。 开办类案讲堂,送法进校园。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一直是法院综治宣传和普法教育的工作重点。在活动中,格尔木法院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按照青少年特点,有正对性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开学第一天,法律伴我成长”法制宣传活动,3月6日下午,市法院行政庭商惜华法官与司法局的同志一道,前往市二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法官们针对近年来校园及其周边发生的违法和犯罪的现象,结合“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就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自我保护”进行了专题讲解。 微博互动,加大司法公开力度。6月12日,格尔木法院对一起贩毒案件进行公开庭审,并利用官方微博在人民网、新浪网和腾讯网同步对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了图文直播。这是格尔木法院首次以微博的形式对案件进行直播,拓宽了社会各界人士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渠道,促进了司法公开,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毒品犯罪的关注度,增强了禁毒宣传的实际效果。 格尔木法院适用规范量刑程序审理了这起贩毒案件。合议庭分别从定罪和量刑两个方面进行了庭审调查,两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伏法。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充分围绕控辩双方关注焦点,根据事实、依照法律进行了认真评议。最终,合议庭当庭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李某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这起“李某某贩毒案件”,既有运用官方微博等技术工具、适时适当地披露合法、真实信息,也有就相关争议、量刑标准、人文关怀等问题作出说明。这些措施,一方面有利于舆论场的激浊扬清,维护自身公正形象,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以参与为核心的司法民主价值,展示了司法的理性说理对于社会正义的建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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