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积极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

20.02.2019  09:32

  青海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好主体功能区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构建空间治理体系中的关键性作用,今年,格尔木市积极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进一步加快转变全市国土空间开发方式、创新国土空间保护模式、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进一步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对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空间均衡发展,推动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空间发展模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配套政策以及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新的起点上构建青海副中心城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格尔木,将驰而不息地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

  通过多年实践,格尔木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探索建立与主体功能区建设相适应的政策体系、强化国土空间分类管控、持续推进“五大生态板块”保护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不断形成和优化。但生态空间发展有限,统筹经济发展、生态安全与民生改善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此,格尔木市充分认识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重要意义,不断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的空间发展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全市统一衔接的空间治理体系,扎实推动主体功能区建设迈上新台阶,使主体功能区战略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有力支撑。

  格尔木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在格尔木落实落地,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瞄准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尊重自然规律和发展规律,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作用,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全市精准落地,健全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创新空间发展模式,推动实现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大美青海做出格尔木贡献。

  具体实施中,格尔木市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以承载能力为基础、差异化协同发展、统筹协调推进六方面原则,着力完成六大类26方面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精准落地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健全重点开发区空间发展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畜)产品主产区空间发展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空间发展长效机制、大力提升精准管理水平和能力六大类,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提升农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设全市检测网络体系和大数据中心及应用平台等26方面。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保障能力、强化制度保障和加强督促落实等一系列保障措施,到2020年,完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划定市域“三区三线”,科学确定开发强度和管控措施,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市域空间格局基本划定,“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基于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配套政策体系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主体功能区域制度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差异化协同发展格局趋于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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