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未检检察官的初心——省检察院未检办主任党春燕谈未检工作

26.09.2018  10:12

  青海新闻网讯 “是的,法治的声音有很多,比如警车的警笛响起时、检察官出庭指控时、法官的法槌落下时,但是这些声音对失足的孩子而言,一切都来得太迟了。所以说一名未检检察官除了在公诉席上指控犯罪,传播法治的声音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让法治的种子扎根在孩子心中,法治的声音才会有正义的回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简称“未检办”)主任党春燕的精彩讲解赢得阵阵掌声。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检察机关的职能已从“重查处”向“保障服务”转型。为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的“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海西州检察院邀请党春燕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展开解读。

  党春燕说刚开始接触未检工作时家人、同事不理解,他们认为作为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整天搞法治宣传,是不是工作重点跑偏了?

  每每被问到此类问题时,党春燕便以这个真实的事例给朋友、家人解释。

  17岁的小罗原本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后来因伙同他人向多名初中生和小学生敲诈勒索甚至持刀威胁并抢劫被害人,涉嫌抢劫和敲诈勒索罪,后被提起公诉。

  当检察官在看守所见到小罗时,他却满不在乎地问:“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不用处罚吗?”小罗父母淡薄的法治意识更让人汗颜,检察官会见小罗父母时,他们张口的第一句话竟是:“检察官啊,小孩子调皮,犯点错简单处理一下不就行了吗?至于当成犯罪吗?你就高抬贵手放我儿子一马,我们一定好好教育……”

  从孩子和家长的谈话中不难看出他们对法律的理解有多浅薄,根本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也可以说这个家里法治教育这一块严重缺失。

  在庭审过后,小罗在法庭教育时说:“我初一的时候是班长,成绩很好,但不知道为什么,高年级的一伙人总是找我的麻烦,欺负我。到了初二,我加入了他们的团伙,变得比他们更坏,后来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都是我欺负别人了。现回想起来,真不应该,应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说完,小罗流下两行忏悔的泪水。听完小罗的话,未检检察官心里怅然若失,在这个过程中其实也带给我们未检检察官很多启发和思考。

  党春燕认为,未检工作具有双重属性,既是司法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环节。要保障这项业务健康发展,既要遵守司法运作的基本原理,也要符合未成年人工作的特殊性,二者缺一不可。只有通过大力宣传让孩子们知道法律是每个孩子值得信赖的伙伴、朋友,让他们知道哪里是法律的禁区,让他们在犯错前及时悬崖勒马,而不是成为别人的前车之鉴。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要像雨露一样,能够浸润人心。今年,海西全州范围内已经开展了两次全省性的法治进校园工作,未检检察官们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情景剧表演、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受到了未成年人和家长纷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