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检察部(筹)召开全省民事检察“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启动会

05.05.2019  19:10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为贯彻落实好张军检察长关于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的要求,着力培养我省民事检察办案骨干,第六检察部在前期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决定采取检察官“一对一”结对指导模式培养民事检察办案骨干。4月30日,全省民事检察“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启动会在省院召开,第六检察部3名资深检察官导师、三名协助培养检察官和西宁、海东、海西等五个地区推荐的7名被培养业务骨干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第六检察部(筹)临时负责人王水明同志主持,他介绍了“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的初衷及工作安排,并指出骨干缺乏是我省民事检察工作面临的瓶颈问题,因此要把落实好张军检察长关于“下大气力把大规模业务培训高质量高标准抓紧、抓实、抓到位”的要求作为事关民事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全局和长远的战略性目标上进行谋划和贯彻。通过指定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担任实务导师,以培训教学、检察实务指导、交办案件等方式帮助青年业务骨干成长成才,对此省院是做了充分准备,也是寄予厚望的,每个参与其中的成员都要花大力气、下真功夫、保证动真格、见实效。

  第六检察部(筹)确定的检察官导师和协助培养人结合自己多年的民事检察工作实践交流了经验,围绕“学什么”“怎么学”开展了深入探讨,并强调学员们在注重学习提升办案能力、掌握办案技巧的同时,要进一步坚定法律信仰、培养法律思维、锻造廉洁品质,为做好民事检察工作注入持久而强大的动力。7名被培养人对各位老师的殷切希望进行了积极热烈的回应,纷纷表示要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虚心求教、积极实践、主动探索,在导师们的指引下早日练就过硬本领,为青海民事检察工作贡献力量。

  王水明同志对实训导师、协助培养人和被培养人分别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他指出每位实训导师要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定期进行培养效果评估和总结,并根据实际效果及时调整培养计划。对被培养人他提出了“四个加强”的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把学习作为人生每天的必修课,改变观望心态,迅速落实行动,学民事检察工作政策方针、学民商事法律法规、学先进司法理念、学兄弟省份好的经验做法,做有思想、能行动、会拼搏的“有心人”。二要加强实践。实践出真知,历练很宝贵。要珍惜每个工作机会,认真对待,用心做好,不断接受历练,取得提升。三要加强思考。思考是桥梁,要养成思考的习惯,通过思考查找问题,探索方法、升华思想。四要加强总结。总结是一种智慧,也是一门学问。要善于总结工作中的得失成败,不断提炼思想,掌握规律,提高效率。最后,王水明同志还强调学员们要多涵养“学徒心态”,修炼功夫,磨砺心智,重新自我定位,适应新的环境,做一名谦逊、低调的学徒。同时引用訚柏书记的“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你不愿意与时俱进,就会被淘汰”“内心要强大、身段要柔软”等讲话勉励大家,“松柏之质,经霜弥茂”,要经受小事磨砺,才有成大事的基础,只有夯实根基,才能蓄力远航。

  此次启动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标志着“检察官教检察官”的培养机制在全省民事检察条线拉开帷幕。下一步,第六检察部将制定详细的培养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跟踪和评估培养效果,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方法,力争在民事检察业务骨干培养中探索出一条符合青海实际的新路径,为实现新时代青海民事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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