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董金明决定逮捕

06.07.2019  09:06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7月5日,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称,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董金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董金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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