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督导检查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02.04.2018  09:42

 

 

3月27日至30日,国家防办副主任王章立率督查组督导检查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查组听取了省水利厅及海南州、海北州、共和县、贵德县、海晏县、刚察县政府工作汇报,实地查看青海湖、哈尔盖河、龙羊峡水库、黄河贵德县城段河长公示牌设立、河长信息公开、河湖管理保护及海北州西海镇金银湖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情况,详细查阅和了解了河长制工作相关资料及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组建、运行情况,对我省河长制湖长制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省水利厅副厅长张伟陪同督导检查。

王章立指出,青海省委省政府把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较好完成了中央“四个到位”的总体要求,全面建立了河长制。省级河长以上率下,带领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打开了新局面。下一步,青海省要严格执行已建立的有关工作制度,按章办事,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在河长制工作基础上,深化落实好湖长制。

张伟表示,我们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认真查摆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健全机制,狠抓工作机制运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把握湖泊管护的特殊性,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按期建立湖长制。二是尽快印发“一河(湖)一策”,建立“一河(湖)一档”。三是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制度。四是根据各级领导干部调整情况,及时做好河长湖长公告,更新公示牌内容。五是加强对民间河长的培训管理,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有序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六是开展河湖专项整治行动。七是做好全国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填报工作。八是开展河长制工作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