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局建立“检邮协作”机制助推邮政业寄递管理领域公益法治建设

23.02.2021  01:00

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邮政管理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构建检邮协作联动机制,依法督促寄递企业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维护邮政通信和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全省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意见》明确,在邮政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之间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强化诉讼过程协作和提升检察建议实效等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在执法司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努力实现检邮协作配合信息化、制度化和常态化。重点针对快递营业场所、从业人员、运输车辆、寄递验视、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可能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加强与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的协作配合。

意见》强调,要通过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邮政管理职能作用,督促寄递企业做好生产作业场所的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防疫工作保障;要妥善办理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非法扣留他人邮件、快件,任意毁损邮政设施,以及利用邮件、快件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要依法办理寄递企业使用有毒物质、发泡聚苯乙烯等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危害的物质作为邮件、快件填充材料的案件;要妥善办理寄递企业违反寄递详情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未定期销毁已使用的寄递详情单,造成寄递用户身份信息泄露的案件。

意见》要求,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和联合宣传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研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出逐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措施;联合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向快递从业人员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快递行业管理规范,重点针对寄递渠道存在的非法运输野生动物、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个人信息泄露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快递企业和快递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和释法说理,督促快递企业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筑牢寄递渠道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