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度佳节 勿忘餐饮安全

03.02.2019  10:02

  青海新闻网讯 春节将至,为保障全省人民饮食安全,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餐饮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发出预警提示:欢度佳节,勿忘餐饮安全。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义务,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根据实际供应能力,合理控制原材料采购和饮食供应数量,切勿超负荷经营。不采购和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来源不明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私宰肉、病死肉、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不使用发芽马铃薯;不采购制售野生河豚鱼、野生蘑菇和国家禁止经营、依法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严防带病上岗;规范加工储存,防止交叉污染。凡自行提供餐饮具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监测有效消毒浓度;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应索取或查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

  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如消费者就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物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12315),以便及时调查处理。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