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中院杨正宝副院长到格尔木法院督查执行工作

08.03.2019  17:13




        3月6日上午,海西中院副院长杨正宝、中院纪检组组长刘永胜、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青一行三人到格尔木法院督查执行工作。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居建、主管执行局领导高绍林、执行局局长才仁卓玛及执行局各办案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杨副院长一行人听取了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汇报,并根据执行未结案件台账清单进行专门督查,逐案与主办人员分析、讨论案情,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对执行未结案件进行集体会诊、对症下药,并督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等违法违纪行为。

        杨正宝副院长对于格尔木法院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他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案件定期研判,交流经验,改变执行观念;二要加大执行力度,清理积案、办好新案,切实提高执行效率;三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提高执行力,理清思路,有效推进执行案件办理进程;四要充分运用执行联动机制,有效推进社会诚信体系;五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执行工作动态,扩大社会影响力,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