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秋雄:正确处理十种关系,做政治的明白人

13.04.2016  10:28

2015年“七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提出,要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这四点要求中,摆在第一位的就是“做政治的明白人”。这既是对县委书记的殷殷嘱托,也是对所有党员领导干部的谆谆告诫。做政治的明白人,在具体工作和生活中,必须正确处理十种关系。

一是官与民的关系。“”与“”的关系,就是领导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处理好干部与群众的关系,首先要有身份意识,认识到自己是人民公仆、是为人民服务的;百姓是衣食父母,权力源于人民,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其次,要有使命意识、责任意识,领导干部不能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政治觉悟、道德修养、干事创业等方面都应有更高标准和追求,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二是公与私的关系。克己奉公还是以权谋私,是官德政德的具体体现。“一心可以兴邦,一心可以丧邦,只在公私之间尔”。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理念。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明晰“”与“”的界限,不以公谋私,坚持原则、守好底线;不以私害公,自觉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做到既忠诚于党又忠诚于人民,进而服务整个国家、民族和社会。

三是权与法的关系。权就是国家公权力,法是指法律规范体系和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无论任何人,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没有哪个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坚决纠正和解决“权大于法”、“以权压法”问题,不在法律面前犯糊涂,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政治要求。要坚持“权在法下”,行使权力必须符合权限、法律和程序。

四是情与法的关系。领导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也有正常的人际交往。习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与人交往时,既要真诚待人、乐于助人,更要讲党性、讲原则,自觉划出“红线”。要把人情关系置于法律规范之中,符合法律规范的可以办,不符合的坚决不能帮,切不可以情徇法、以情碍法,否则,到头来只会“既做不了人、又丢了人”。

五是义与利的关系。义利观是价值观具体的体现。义是指道德准则、社会规范;利就是好处、利益。“见利思义”还是“见利忘义”,是衡量领导干部人品高下、政治风骨的重要准则。一些领导干部利字当头、利欲熏心,对责任道义弃之不顾,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不仅毁了自己、害了家人,而且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害。领导干部选择了“公仆”这份事业,就要时时把握好自己,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守护好精神家园,做经济上的“干净人”。

六是名与实的关系。名就是名誉、名节;实就是实绩、实效。领导干部一要重名节,“树活一世争高低,人活一世留名声”,清清白白做人做官;二要重实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踏踏实实干事创业,不搞徒有虚名、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向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典型学习,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宽广胸怀,不贪一时之功、不求眼前显绩,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 做到名实相副。

七是家与国的关系。家国关系是历代仁人志士关注的话题。“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家富强是小家幸福的保障,小家幸福又能促进国家强盛。在追求家庭幸福的同时,要把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放在首要位置。“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每个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凡事要有一颗“公心”,多为国家、社会、民族和他人着想,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升华自身人格,做到“天下为公”。

八是舍与得的关系。舍与得是辩证的统一体,有舍才有得,先舍而后得。过多的拥有必然导致更多的失去,过多的贪爱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舍是一种态度、一种美德,更是一种境界。无数革命先烈为了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讲舍得就是把更多的时间、精力用在工作上,看轻名利、甘于奉献,为了全局、长远利益舍弃一些局部、眼前的利益,才能赢得党和群众的信任,才是真正聪明睿智的人。

九是德与才的关系。德是才的统帅,是指导层面的问题;才需德的支撑,是使用层面的问题。“有德有才,大胆使用;有德无才,培养使用;有才无德,限制录用,无德无才,坚决不用”是有一定道理的。领导干部要把德放在首位,注重官德、公德、私德等修养,严以修身;同时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专业水平,锻炼成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德才兼备的好干部。

十是知与行的关系。知是认识,行是实践。中国古代把“格物致知”放在首位,进而“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知行合一、以知促行的重要标准。现实中有不少知而不行的现象,说一套做一套,假马列、伪道学。习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知行合一,坚持行胜于言”。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知行合一,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运用到实践中,实事求是,一心一意谋改革、促发展,做党和国家需要的政治合格人。

                  ——作者系中共厦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选自《海峡通讯》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