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省政府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省2019年度考核目标

09.05.2019  14:40

近日,中共青海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定《关于改进完善2019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将残疾人工作指标首次纳入全省2019年考核目标之中,标志着青海省残疾人工作正式进入全省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深入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残疾人群体给予“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指示精神。

今年青海省确定的考核目标,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紧贴新时代重点任务动态调整考核指标,采纳省残联关于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全省目标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将“扶残助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市州、省直部门、工业园区、中央驻青单位和县(市、区)2019年度考核目标》,特别压实了县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责任和担子,为青海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残疾人享有高品质生活创造了新机制、增添了新动能、注入了新动力。一是创造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机制,意味着我省残疾人工作由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实施目标管理机制,再度升格为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管理新机制,常态长效的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已经形成;二是增添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动能,象征着青海省各级、各界的能量正在有序、明确地向残疾人事业发展特别是扶残助残工作聚焦,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旧动能转换更加通畅,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必将释放更大能量;三是注入了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动力,昭示着残疾人工作进入了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的作战图,激励全省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必将激发和汇聚起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为残疾人与全省各族人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

目前,省残联正在积极与省委考核部门针对残疾人工作列入考核的具体指标进行请示并开展深度对接,以便确保各项任务指标配置的牵引性、操作性、科学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