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14.08.2015  18:34

  第一部分 省残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省残联成立于1989年,机关内设6个部门(办公室、康复部、维权部、组织联络部、宣传文体部、教育就业部)和机关党委。下属青海省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同时挂青海省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中心、青海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牌子)、青海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

  省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全省30万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公民权利,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 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我会决算编制单位4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3个(详情见附表)。年末人数77人,其中在职人员66人,退休人员11人。

   附表:省残联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1

省残疾人劳动就业中心(差额事业单位)

2

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全额事业单位)

3

省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全额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新建文件夹\附件1:省残联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附件: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新建文件夹\附件2:省残联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新建文件夹\附件3:省残联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省残联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收入总计11639.8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645.03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1621.94万元,为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3、其他收入1752.3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其他有关单位捐助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1261.6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0461.9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24.8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残疾人事业康复、扶贫、文化体育等工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5.4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农林水事务(类)支出0万元,用于残疾人康复扶贫。

  5、其他支出(类)支出381.73万元,用于残疾人康复支出。

  6、结转下年1177.8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拔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76.6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54%。2014年决算数比2013年增加1916.73万元,主要原因:2014年有基本建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2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5.4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康复、扶贫、文化体育等工作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