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联与市(州)理事长集体廉政谈话传导责任压力

02.03.2017  00:46
青海省残联与市(州)理事长集体廉政谈话传导责任压力 - 残疾人联合会
来源: www.qhcl.org
  图为集体廉政谈话会议现场     近日,省残联党组与驻会纪检组召集8个市(州)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对全省残联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不断开创全省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曹晓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准确把握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四个转变”中统筹谋划推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以上率下,防止“四风”反弹;三是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常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驻省残联纪检组组长张国顺强调: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新形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认清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抓铁有痕,踏石有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由宽松软转向严紧硬。坚持“一岗双责”,全面担负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二是强化监督,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是铁律,始终以纪律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常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经常提醒,咬耳扯袖,党组、纪委自觉履行监督责任。三是敬畏纪律,廉洁自律,严守规矩,做遵规守纪的表率。经常学习党纪党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修身律己,不要心存侥幸,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先进典型,接受警示教育,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鉴,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弘扬正气,做到廉政上台阶,干部要平安。

  各市(州)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向省残联党组提交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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