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格尔木市残联为贫困残疾人发放临时救助补贴

05.06.2015  11:49

      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救助体系,妥善解决贫困残疾人临时突发性特殊困难,格尔木市残联积极践行“心为残疾人所想、利为残疾人所谋、情为残疾人所系”的宗旨,结合“三基”建设和全省残联系统开展的“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根据《格尔木市残疾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帮助贫困残疾群众渡过难关。近日,为47名申请临时救助的贫困残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1.3万元,现已通过银行卡的方式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残疾人临时救助是指对因病、因灾等突发性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残疾人,在享受民政、工会、就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救助基础上,再给予残疾人优惠救助。凡具有本市户口,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因病、因灾等突发性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残疾人,均可申请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群众可以通过书面申请书、村(社区)证明、救助对象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等手续,由市残联理事会研究审定后,将救助资金发放到受助人员手中,并将发放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此项活动让那些急需救助的残疾人得到救助,是我会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我市贫困残疾人的关注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