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康复部督导民营康复机构规范化开展工作

28.11.2014  14:36
省残联康复部督导民营康复机构规范化开展工作 - 残疾人联合会
来源: www.qhcl.org

图为:孤独症儿童在启纳儿童康复中心接受个性化康复训练

      近日,根据青海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服务实施办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水平”的要求,省残联康复部组织人员赴西宁市启纳孤独症儿童康复中心、心智障碍儿童教育中心、乐都区残疾人康复门诊等民营康复机构督导工作,对民营康复机构建设提出4点要求:

      一是建设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残联制定的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准入标准完善机构建设,积极申报医疗、康复、教育等资质。

      二是培养师资。加大康复师资力量的培养和培训。组建康复、医疗、特教、心理学等各学科相结合的康复师资力量,为残疾儿童提供科学有效的康复服务。

      三是筛查对象。主动与当地残联、医院等联系,筛查储备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并按照项目要求开具医院诊断证明。

      四是规范训练。严格按照康复服务规范和康复教材为残疾儿童提供个性化和集体训练结合的康复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得到优质高效的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