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残联系统开展提升残疾人基本服务能力 暨基础管理“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07.04.2016  18:46

各市、州残联,省残联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基础管理“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5〕8号)精神,结合我省残疾人工作实际,经省残联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省残联系统开展提升残疾人基本服务能力暨基础管理“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查基本服务能力不足,纠正服务质量不高问题。规范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残疾预防、维权等服务标准,健全档案资料,提升精细化、制度化、个性化服务水平。做好残联干部通用能力和基本能力培训和测试上岗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服务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积极争取党政部门支持,做好残疾人服务设施立项、建设、运行和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着力推动残疾人服务设施更好发挥作用,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围绕省委“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部署,着力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八个一批”扶贫工程,为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圆满完成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查职责要求不清,纠正落实不力问题。强化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按照全省加强“三基”建设和残联组织“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明确岗位职责,增强责任担当,重点清理空编、占编、借调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打造高效能残联机关。推进乡级残联设专职理事长,补齐配强乡、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面落实乡(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工作经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补贴、教育培训经费等,并纳入当地(县级)财政预算。强化残联组织协管职能,畅通与下一级党委组织部门联系沟通渠道,建立工作落实层层督导机制,切实增强各级残联组织工作执行力。

  (三)查管理制度缺失,纠正无规可循问题。巩固“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暨基础管理建设年”和“加强‘三基’建设暨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成果,进一步梳理残联机关日常管理制度,查找制度缺失、落实不严等问题。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章办事,充分听取纪检监察、专家学者及残疾人群众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增强决策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民主化水平。认真查找残联基础管理制度、基础数据管理、资金项目管理、机构队伍管理、理事会和专门协会向主席团报告工作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纠正工作中存在的无章可循、无规可守问题。

  (四)查规矩执行效果,纠正管理失范问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发挥残联组织党员骨干作用,带头结对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群众,为打造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贡献力量。树立制度和规矩意识,坚持用制度和规矩管人、管事。规范残疾人工作程序,严格依法办事、依章行事,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执行制度、落实规矩。严肃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纪律,严格办证程序和标准,开展办理残疾人证工作自查,清理人情证、假证和超标准办证的问题。从日常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机关效能建设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查找不足,以推进工作为主要目标,纠正管理不严格、不规范、不科学等问题。

  (五)查基础数据底数,纠正不严不实问题。依托首次残疾人专项调查数据成果,做好调查数据的提取、分析、运用等工作。建立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高标准完成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任务,为制定法规和政策措施提供基本依据,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落实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做好残疾人精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为检验评估各级残联工作成效提供重要参考,纠正工作中存在的脱离残疾人群众、脱离工作实际、政策落地不扎实等倾向。

  (六)查财务资产管理,纠正账实不符问题。进一步加强财务收支、预算和资产管理,开展预算评审、绩效管理,做实项目库,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资金分配机制,公平、合理分配资源。加强支出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纠正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纠正账实、账卡不符问题。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费,严禁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违纪行为。深化开展清理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所形成的经济实体工作,对外投资行为应认真履行报批程序,防范投资风险。

  (七)查招标采购行为,纠正违规操作问题。加强采购内部控制,建立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权力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合规确定采购方式,纠正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将集中采购转变成分散采购等违规行为。合理制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人需求责任,纠正采购需求设立歧视性条款、具有采购倾向行为。实行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提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八)查合同票据管理,纠正潜在违规问题。重要经济事项要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责利。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合同合规性审核,避免产生潜在风险。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行为,认真审验各类票据,纠正使用假票据或者虚假经济事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行为。

  (九)查干部兼职情况,纠正违规取酬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密切与组织部门协调沟通,进一步清理规范残联系统党政干部(含退休干部)在企业或营利性组织兼职(任职)、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各级残联要认真开展摸底和排查工作,对于符合政策要求、经过审批备案的,要建立台账、加强监督,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自查;对于符合政策要求,但手续尚不完备的,要限时予以规范。对于不符合政策要求,未审批备案,或者违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立即清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所收取的报酬要予以追缴。

  (十)查廉洁自律执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要跟上时代发展步伐,深刻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省残联17条规定,坚决杜绝“机关化、行政化、形式化、少数化”。严格落实省残联党组廉政谈话、党风廉政责任书各项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把残疾人冷暖放在心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方法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第一季度)。根据中国残联的安排、青海省委的部署、省政府残工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残联系统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学习贯彻党的群团工作意见等工作,把基础管理“回头看”活动、“三基”建设规划和加强基层服务能力等要求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一安排,按照年初召开的省政府残工委第二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省残联六届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和全省残联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工作落实。

  (二)自查整改阶段(第二季度)。各级残联组织要对我省残联系统两年来开展的“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暨基础管理建设年”和“加强‘三基’建设暨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对照今年开展的提升残疾人基本服务能力暨基础管理“回头看”活动“十查十纠”的任务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找准薄弱环节。要集体排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

  (三)督导检查阶段(第三季度)。省残联将成立工作组对各地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逐级督查和重点抽查。督导检查将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坚持标准、从严要求,深入基层听意见、看变化、问实效。到开展残疾人工作最困难的地区去,到残疾人生活最困难的家庭去,查实清、解难题、办实事。

  (四)完善整改阶段(第四季度)。经过逐级督导抽查,各级残联要对自查阶段制定的整改方案进行再完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逐项明确责任、逐项落实措施、逐项跟踪推进,要通过多种方式接受残疾人群众监督;对整改效果不理想、残疾人不满意的,要责成“重做”、“补课”,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改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要求。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负责,细化活动内容,明确责任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协调主管部门进行督促落实,对整改不力的地区要予以通报批评。各市(州)残联要对本地区开展提升残疾人基本服务能力暨基础管理“回头看”活动做出详细安排,按照“具体抓、抓具体”的精神,督促所辖县(区、市、行委)残联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不流于形式。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级残联要围绕“十查十纠”工作任务,逐一对照检查。坚持全面梳理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查摆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开展活动与推进工作相结合,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严督促,切实抓好各阶段任务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主要领导负责、职能部门落实、上级残联督办、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基础管理长效机制。

  (三)认真总结提高。各级残联要加强活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及时通过信息、简报反映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省残联各工作组要及时将督导检查情况反馈各市(州)残联,做好各地活动情况收集,并于11月30日前向省残联理事会提交活动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各市(州)残联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31日前向省残联提交活动总结。

  同时,根据中国残联要求,各地残疾人事业统计中涉及的组织建设和信息化业务台账数据更新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请各地残联务必按时限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组织领导

  省残联成立以党组书记、理事长肖建军为组长,副理事长曹晓、白谊青,副巡视员杨发文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定点包州,全面负责,全力抓好相关地区各项工作落实,督导完成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任务。同时,各工作组要督导每州(市)查看一个工作先进县、一个工作困难县,以便总结先进经验,推动全局工作。

  第一组:西宁市

  带队领导:曹 晓

  组长:李卫林

  组员:张慧英 卓玛措 

  第二组:海东市

  带队领导:肖建军

  组长:赵 辉

  组员:丁艳芬 岳云峰

  第三组:海西州

  带队领导:白谊青

  组长:贺青峰  

  组员:鲁尚云 祁之元

  第四组:海南州

  带队领导:杨发文

  组长:吴彦俭

  组员:安生钧 朱生金

  第五组:海北州

  带队领导:杨发文

  组长:王 康

  组员:李步海 乔兆臣 

  第六组:玉树州

  带队领导:白谊青

  组长:李 华

  组员:骆元赟 谢宏虹   

  第七组:果洛州

  带队领导:曹 晓

  组长:姜兴荣

  组员:王克俭   张卫平 

  第八组:黄南州

  带队领导:肖建军

  组长:王永顺

  组员:马红军 张新元   

 

 

  联系单位:省残联组联部

  联 系 人:王 康 骆元赟

  电话/传真:0971-717667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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