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残联资助70名残疾高中生

12.10.2015  23:45

  10月11日上午9时,海东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资助残疾高中生仪式在平安区残联3楼会议室隆重举行,受助的11名平安区高中生代表、各县(区)残联领导和市残联全体干部参加资助仪式活动。
 
  会上,市残联副理事长白增先同志做了动员讲话,他指出:“残疾人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人道主义事业,市残联把资助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子女上学惠民行动真正落到实处。海东市残联连续4年实施了‘扶残助学’项目,帮助一大批残疾人和特困残疾人子女圆了‘大学梦’,也为改善他们的学习、生活条件提供了必要帮助。资助活动不仅使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残疾学生得到了宝贵资助,还在全市倡导了助人为乐的风尚,营造了相互关爱的氛围,进一步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它所产生的良好影响,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今年市残联重点资助已录取高中生,期间工作人员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类上报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高中学生都能得到资助。经过严格审核,共有70名残疾高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按照政策规定,市残联共出资7万元,资助符合条件的民和县23名、乐都区6名、平安区11名、互助县22名、化隆县7名和循化县1名家庭困难残疾高中生上学,每人资助1000元人民币。今天在这里隆重举行资助仪式,首先我向被市辖区高级中学录取的残疾高中学生及他们的父母所付出的辛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祝贺!同时也希望,受资助的同学要树立远大理想,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勇敢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积极向上、乐观进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再过2-3年争取考上重点大学继续深造,成为国家有用之才,体现自己的精彩人生。”他还强调其他各县(区)残联负责限10日内把资助金发放到受助残疾高中生手中,帮助他们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