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诉儿 法院调解保母子亲情

25.11.2015  12:12

        根据原告诉称和被告辩称,原告某某甲与儿媳妇某某丙生活过程中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摩擦和纠纷,随着四季更替、昼夜变换,原告与被告间的矛盾逐步恶化。原告某某甲将儿子某某乙诉至法院,诉请分割与其子某某乙共同生活期间的家庭共同财产。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秉着司法为民的理念,维护母子间的亲情,缓和母子关系,维护家庭的完整性。为使原告老有所依、老有所得,及时进行调解并积极联系原、被告近亲属对原、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调解。

        经过审判人员和原、被告近亲属的劝说调解,原告某某甲愿和子女安享天伦,被告保证以后生活中尊重、孝顺母亲,母子关系和好,感情得到维系。这简单的调解不仅化解了母子间的纠纷矛盾,同时挽救了一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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